彰化一名36歲婦人,當著4歲女兒的面偷走早餐店員工的辛苦錢,警方破案逮到這名女竊賊,發現她其實也是個可憐人,被列為中低收入戶,先生當司機月薪2萬1,又幫人擔保判賠15萬,家中又有3名年幼兒女需要撫養,經常帶著子女光顧早餐店,都是點最便宜的蛋。她向警方供稱是臨時起意犯案,至於2萬元現金已經拿去還債、買家庭生活必須品全部花完了,只是她偷的對象早餐店員工,賺的也是辛苦錢,薪水勉強才能生活,警方無奈可憐人偷辛苦錢,但竊盜罪仍躲不過法律制裁。
派出所內36歲林姓婦人正在做筆錄,她就是當著4歲女兒面,偷早餐店員工2萬現金的竊賊,警方查出這名林姓婦人是當地慣竊,她到早餐店裡站在桌子旁,等機會蹲到桌子邊,摸走包包裡的皮夾,裝沒事又坐回位置,除了證件被偷,更重要的是靠勞力賺來的錢一共2萬元,早餐店員說家中有2個孩子要養,先生當司機薪水3萬,自己早上在早餐店,下午還到酒商門市兼差薪水3萬多,夫妻倆每個月要付1萬房貸、1萬5車貸,2個孩子的補習費每個月也將近1萬元,夫妻倆薪水加起來勉強才能維持生活,現在辛苦錢卻被偷了。
嘉犁所所長林弘晏:「林嫌坦承此次行竊是臨時起意,因為丈夫替人做擔保遭判賠15萬。」
林姓婦人住在彰化和美,距離她偷竊的早餐店不到100公尺,選最近的光顧都是點最便宜的蛋餅,有時一家五口一起來用餐,花費只有100多元,警方一問才知道原來是可憐人竊取辛苦錢,也很不捨還買便當讓她帶回家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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