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一名男子,3年前參加基隆市鐵人三項活動,結果自行車競賽時,輾到路面凹洞重摔,下半身癱瘓,當時基隆市政府,還一度認為是男子中暑摔車和坑洞無關,最近一審判決出爐,法院認為基隆市府明知有坑洞,卻不維護有嚴重疏失,判賠1021萬元。
傷者蔡川典(2014.09):「我還有兩個小孩要養。」
躺在病床上,只能勉強用氣聲說話,3年前蔡川典參加基隆市政府舉辦的鐵人三項活動,結果在自行車項目,他卡進路面長50公分、寬40公分、深4公分的凹洞,整個人摔飛撞上山壁下半身癱瘓,當時提起國家賠償被基隆市府拒絕,最後一審判決出爐,基隆市政府得賠1021萬元。
行政處副處長吳樹林:「(我們)了解判決書的內容以後,再提起上訴。」
基隆市政府不服判決,當時他們還一度懷疑蔡川典是因為中暑才會摔車,但法院認為依照自由競速車的車速,每小時33.3公里,換算成每秒9.25公尺,坑洞與摔車處距離18公尺,反應時間只有1.94秒,符合力學原理,再加上比賽之前市政府就知道有坑洞存在,卻沒有提前修補、隔絕或警示,雖然有委託鐵人三項協會做賽道檢查,但沒發現缺失放任該坑洞存在,有賠償責任。
傷者蔡川典(2014.09):「只要上天幫我把神經接回來就好。」
蔡川典原先熱愛運動,過去多次參加路跑和自行車和舉重比賽,但這3年來因為下半身癱瘓失去行動能力,無法正常工作,兩名女兒為了分擔家計還被迫休學,因而法院判基隆市政府得賠償蔡川典工作損失醫療費用以及精神撫慰,總共941萬,還有兩名女兒各40萬,一共1021萬元。
不過基隆市政府認為鐵人三項協會也得分擔責任,要持續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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