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調起訴和旺前董座劉永祥後,清查互助會資金發現,曾任法官、現為律師的黃姓男子等人涉以假遺失支票,聲請掛失止付詐款。北檢今天發動第二波搜索,訊後諭令100萬元交保。
全案緣於已下櫃的和旺聯合實業前董事長劉永祥被控掏空公司資產新台幣40多億元,並以互助會方式集資炒股;台灣高等法院1月間依違反證券交易法等罪判他10年6月,侵占款項1億元諭知沒收,案件上訴三審。
檢調清查發現,互助會成員中的一名林姓會腳,開立40幾張支票當會錢,但他得知劉永祥遭查後,在民國104年6月至9月間,以支票遺失為由,向法院聲請掛失止付,經相關民事訴訟,至今年5月底已詐得領取逾5000萬元。
台北地檢署6月初指揮調查局北機站幹員,發動第一波搜索,約談林姓會腳後,查出黃姓男子也涉詐款案,今天發動第二波搜索及約談行動,檢察官訊後認為黃男涉嫌重大,供詞避重就輕,依涉犯誣告等罪諭令100萬元交保。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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