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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手」要證件不給查 婦竟用車窗夾警

記者 吳虹儀 謝宜倫 / 攝影 王經綸 報導
發佈時間:2017/07/15 18:03
最後更新時間:2017/07/15 18:57

不給員警查證身分,竟用車窗夾人,就在台北市的東區小巷內,昨天下午本來員警接獲通報,要去前往處理肇事逃逸的車禍,但到了現場,好說歹說駕駛就是不肯下車,還不斷嗆警,說警察要攻擊她,下一秒竟然用車窗夾住其中一名員警的手,夾了5分鐘就是不放,其實她一開始因為擦撞到一輛重型機車,只要雙方談好賠償就沒事,這一夾,最後被依妨害公務罪嫌送辦。


 

員警vs.妨害公務婦人:「你夾到我的手了。」

民眾經過東區小巷,卻看到大批員警圍著一輛小轎車,。

員警vs.妨害公務婦人:「小姐,請你把窗戶放下來,小姐警方依據警察職權行使法,你夾到我的手了,請你打開窗戶。」
 

你真的沒看錯,員警的手,被窗戶夾著,動彈不得。

員警vs.妨害公務婦人:「我們回派出所去,你這樣是妨害公務了喔,你是要單純交通事故處理,還是你要變成妨害公務?」

就這樣僵持好久,員警的手都被夾到又紅又腫,駕駛依舊不開窗,5分鐘過去,本來打算好好溝通,但她不聽勸,警棍都已經準備好要破窗,而且這一鬧,線上警網通通到場,差點快打部隊都出動了,至少7名員警到場協助,恰巧後車門沒有上鎖,直接開車門,手這才得救,只是到底是為了什麼事,需要鬧得這麼僵?

員警vs.妨害公務婦人:「你們現在交通事故(我要回派出所)你現在在激動什麼?我現在跟你解釋(我不要聽你解釋)。」

原來開著淡藍色轎車的這名婦人,倒車時跟其他車輛發生擦撞,但她沒停下車處理,反而落跑,看到警察到場還大聲嗆聲。

大安分局新生南路派出所長崔企英:「那我們同仁到場之後,在跟她要證件查證身分的時候,她就用車窗,把它捲上來夾住員警的手指。」

因為她情緒激動又不聽勸,不僅在現場從天還亮著,鬧到天黑,更夾傷員警,最後依妨害公務移送法辦,結束這場連員警都傻眼的肇逃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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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窗#夾手#員警#攔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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