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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只是來登山」男辯情緒失控 揮拳傷3人

記者 葉怡君 / 攝影 王國霖 報導
發佈時間:2017/07/12 18:34
最後更新時間:2017/07/12 19:20

持續追蹤這起發生在台北市內湖的隨機攻擊案,嫌犯是28歲的葉姓男子,平時在桃園有固定工作,趁週末北上犯案,動手之後,因為並非現行犯,帶回派出所後警方並未驗尿也沒有製作筆錄,就讓家屬陪同回家,對此被害人感到不滿,因為事發地點就在國小的正對面,人潮較多的時候,要是傷及更多人,後果不堪設想。


 

闖到畫廊毆人的嫌犯,犯案前居然還一路尾隨其他路人,當時就有路人被他怪異的行徑,嚇得折返逃離現場,那一晚犯案嫌犯一直站在路旁,雙手抱胸,怒氣沖沖的四處張望,伺機在尋找下手目標。

記者葉怡君:「嫌犯在大湖山莊一帶閒晃將近6個小時,最後竟然隨機打了3個人,而地點竟然就是在大湖國小的正對面。」

嫌犯在大湖山莊一帶閒晃將近6個小時,最後竟然隨機打了3個人,而地點竟然就是在大湖國小的正對面,刻意選在國小補習班高級住宅區林立的地區犯案,這回造成3人飽受驚嚇,警方調查,嫌犯是28歲的葉姓男子,沒有前科,身高約180公分的他留著小平頭,穿短褲短袖,還有名牌球鞋和精品手鍊,身材魁梧,有工作,平日是正常上班族,案發當天是假日中午12點左右,他獨自一人從桃園搭車北上,到內湖大湖公園附近,還打電話給家人說這邊風景優美,但將近6小時都在這一帶到處閒晃,最後出手傷人。
 

被害人家屬:「警察通知他家人來帶走的時候,然後帶回去,家屬就讓他帶回去了,也沒有驗尿什麼的,都沒有。」

如此離譜行為,被害人報案員警竟然連筆錄都沒有做,嫌犯就被放回家,讓當事人感到不解,轄區解釋,由於葉姓嫌犯犯案後離開現場,事後被逮已非現行犯,傷害罪又屬於告訴乃論罪,8日晚上,他動手攻擊路人,當天家屬帶回,沒辦法製作筆錄,11日陳姓被害人確定提告後,12日就已經聯繫嫌犯通知到案說明,預計2日內會以傷害罪移送辦理,但被害人好端端走在回家路上,居然無故遭被打,還在鬧區發生,任誰都會害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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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機攻擊#大湖公園#國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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