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涉嫌違法雇用外籍看護,藝人李李仁被士林地檢署緩起訴,還得捐5萬元作公益,可是因為同案的其他被告通通都被起訴,高檢署撤銷裁定,發回士檢重新調查。幾次到庭說明,李李仁態度低調,強調自己不熟悉看護法條,很抱歉驚動大家,已經向檢察官交代事情始末,經過一個多月的調查,24日李李仁二度被緩起訴,原本裁罰要捐5萬元做公益,金額也提高成6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