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投殺母詐保案,高分院日前審理認定,主嫌王忠義母親是摔倒撞到石頭溺斃,被判處無期徒刑的王忠義,裁定無保釋回;檢方不服提出抗告,最高法院認為高分院撤銷理由不夠充份!上午重新開庭審理,王忠義出庭時維持一慣冷靜地態度,不但請大家拭目以待,還強調會向監察院檢舉審理人員,而在開庭2個多小時後,高分院裁定出爐,認為王忠義罪證不足,維持無保釋回的裁定,僅將他限制住居和出境。
嫌犯王忠義:「請各位拭目以待,雨過就會天晴。」
王忠義戴著口罩,來到最高法院報到出庭,維持一慣淡定態度,甚至放話要向監察院檢舉審理人員。
嫌犯王忠義:「我會把所有資料完整地交給監察院,這中間有應當負責的公務員,一個都跑不掉!」
王忠義在104年間,涉嫌幫70歲老母親投保1年期保險,同年帶著她到南投國姓鄉種瓜溪玩水,就發生溺水意外。
當地里長:「那不合常理啊!沒有把媽媽拖到岸上,人還一直留在水裡面。」
檢方追查發現案情不單純,認為王忠義母親肩膀、背部皮下出血,顯示是被人強壓浸水,當時以殺害直系親屬罪判無期徒刑;但二審高分院根據台大法醫鑑定,認為王忠義母親是摔倒撞到石頭溺斃,覊押2年後裁定無保釋回。
檢方不服再提抗告,案情又可能再次翻盤,最高法院認為,高分院只有根據台大法醫報告,就認定王忠義罪嫌不足放人,卻沒有說明如何審峙、以及採信鑑定報告的理由,認定交保理由不充份,因此撤銷裁定,合議庭再次開庭,殺母案情一波三折。高分院還是認定證據有利於被告,維持無保釋回裁定,僅限制住居和出境,並要求定時向轄區派出所報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