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南港一所國小民國79年發生小六女童遭姦殺案,警方偵辦他案時透過檢體比對,意外發現蔡姓男子涉案。台灣高等法院更二審今天判蔡男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全案可上訴。
檢警調查,就讀台北市南港區某國小的陳姓女童於79年5月間被發現下身赤裸陳屍在學校活動中心,法醫驗屍後,認定死者是遭摀住嘴鼻窒息死亡,下體採到疑似男性分泌物。
當年尚未建立重大犯罪嫌疑人的檢體資料庫,檢警偵辦過程陷入膠著,遲遲無法破案;高雄市警方後來偵辦一起高雄市鼓山區性侵案時,逮捕50歲的蔡男,警方採集蔡男檢體送往警政署刑事警察局比對後,發現與女童姦殺案的男性分泌物相符,於100年6月初通報台北市南港分局。
檢警將蔡男帶回偵訊, 他供出當年和胞兄一起闖進學校內,發現落單的被害人,將她誘騙到活動中心性侵得逞,女童在遭兩人壓制期間窒息死亡。
檢方將蔡姓兄弟兩人起訴,但因弟弟的指控前後不一,現場血跡、檢體跡證不符,哥哥已判處無罪確定。弟弟部分,歷審都將他判處無期徒刑,最高法院認為追溯時效有待釐清,二度發回高院更審。
高院更二審今天仍判弟弟無徒刑期,褫奪公權終身,全案還可上訴。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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