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一名林姓男子去年10月中酒後騎車到警局鬧事,自投羅網,他拒絕酒測遭到員警依法告發,但是提行政訴訟,主張有精神官能性憂鬱症,事發時剛好發病,而且長期因此沒辦法工作,沒收入無法繳罰緩,法官審酌精神鑑定報告後,認為他酗酒40年認知能力太弱,聽不懂拒絕酒測的後果,撤銷處分,民眾說這是法院給了酒駕免罰金牌嗎?無法認同。
63歲的林姓男子騎著車到警局,安全帽掉在地上也不撿,大辣辣的走進大門,一副來興師問罪的樣子,他一進門警方就聞到濃濃酒味,拉著他的手臂防止鬧事,帶入辦公室之後果然開始發酒瘋,男子被上手銬腳鐐,躺在地上發酒瘋,被扶起來之後,警方要酒測他拒絕,現場告知拒絕酒測後果。
警方vs.男子:「拒測有三項,第一項扣車,第二項罰9萬,還罰扣車還罰喔。」
案件發生在去年10月,男子公共危險罪移送,面臨罰鍰9萬、吊銷駕照、3年不得考照等處分,他申訴被駁回又提行政訴訟,說一切都是精神官能性憂鬱症發病,而且沒辦法工作沒收入繳繳罰緩,法官看過精神鑑定報告後撤銷處分。
彰化地院庭長王義閔:「長期有酒精依賴,然後本身精神方面又有一些疾患,那受到一些影響。」
法官認為他喝酒40年,智商75,影響正常認知,無法理解拒絕酒測的後果,認為應該另作處分,民眾說不可思議,這是法院頒給酒駕免罰金牌嗎?
民眾:「你這樣代表他有免死金牌可以繼續喝,太多都是因為酒駕撞死人,而造成那麼多痛苦的家庭。」
酒駕引發公憤,法官撤銷處分,民眾不能認同,不過法院強調是另作處分,而且只是個案,千萬別想比照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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