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續追蹤,持有3、4級毒品只要量在20公克以下,就不會被認定是販毒,因此有人攜帶少量毒品,積少成多再兜售。按照法規持有少量毒品沒刑責,但有1到5萬的罰金;只是根據統計,去年毒品罰金3.6億,真正繳款的人只有百分之11,很多人賴皮不給罰金,未來如果持續不繳,動產、不動產會被法院扣押!
涉嫌持有毒品被人檢舉,林姓空姐在律師陪同下離開地檢署,行李箱被發現藏有疑似大麻和K他命毒品,重量不到3公克,是被人陷害、還是自己吸食不敢說,就等驗尿結果出爐。
但攜帶少量毒品卻也凸顯出一個問題,就是很多人涉嫌規避販賣毒品的刑責。時常可以看見,警方盤查可疑人車進一步找到毒品,不過如果持有3、4級毒品在20公克以下,3級毒品只會行政裁罰2到5萬,4級毒品罰金一萬起跳,只是很多人卻不把繳款當作一回事。
根據統計,104年總罰款金額將近6億,真正繳款的卻只有8700萬,等於不到百分之15的人繳款,去年更低,繳納率11點多。
行政執行署新北分署主任執行官王金豐:「義務人通常都是青少年,或者是剛大學畢業不久的年輕人,所以他們其實經濟基礎是比較差的。」
是故意不想繳,還是真的沒有能力繳,3、4級毒品的罰金制度,似乎讓大部分吸毒的人覺得不繳錢也沒關係,以新北市為例,毒品罰金欠款人將近3200人、總金額9800萬。
為了不再讓嫌犯覺得不繳錢沒關係,5月16日新北分署聯合警方去「勸繳」,首波拜訪4位欠款人要回50多萬罰金。
行政執行署新北分署主任執行官王金豐:「我們第一波是針對毒品講習不參加的怠金案件,第二波是針對滯納的金額罰鍰或是怠金金額比較高的,像有的義務人欠了4、50萬。」
未來如果被罰不繳款,執行署會去調查欠款人名下有沒有動產、不動產,勸說無效就跟法院申請扣押財產,除非一次繳清或者分期付款才會歸還。每次攜帶少量毒品,累積到一定的量再拿去販賣的人,可別以為政府沒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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