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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案一線間】詐領3千萬保費 警聽錄音檔抓破綻

記者 韓上棆 / 攝影 李偉華 報導
發佈時間:2011/11/13 21:43
最後更新時間:2016/05/16 15:06

國道上逼車砍人,幕後居然是一起鉅額的詐領保險案,民國94年9月,50多歲的男子陳奕全報案,說自己在嘉義台82線的快速公路上遭人惡意逼車,砍斷腳筋,血流不止,警方到場,將患者送醫後,卻發現「砍人案」疑點重重,一追查才發現,案發前,陳奕全密集投保旅遊平安險,理賠最高金額高達9千多萬,雖然醫生證明,陳奕全的傷口可能是自殘,不過狡猾的嫌犯卻始終不肯認罪,警方鍥而不捨,反覆聆聽報案電話,終於發現破案關鍵,到底細節如何,請看破案一線間。

嘉義快速公路上,深夜近11點,歹徒逼車砍人,現場血跡斑斑。時任刑事局偵四隊偵查正陳明興:「3個人把他(陳奕全)壓在地上就打,打到最後的時候,他被壓著,其中有一個人,就拿著一把刀,從他的腳後跟切下去、砍下去,他只覺得腳後跟痛了兩下。」

時任嘉義水上分局偵查隊長涂志標:「有人在那邊受傷,了解之後好像是因為行車糾紛,被剁腳筋。」

行車糾紛遭人砍殺,被害人的求救電話,哀嚎聲不斷!陳明興:「就說救命呀、救命呀,我被砍了,救命呀,就是這樣哀嚎。」

路過駕駛也擔心害怕。陳明興:「有一個人躺在血泊當中,在那邊滾,在那邊翻滾,很恐怖、很恐怖,用台語講。」

恐怖兇手迅速離開,有沒有看清楚長相?躺在病床上的被害人說,那時逃都來不及。被害人陳奕全:「我逃了好幾個地方,沒逃成功,在那裡被攔下來,下來就…就車禍嘛,我又沒怎麼樣,我還讓他,還逃走,(對方)酒味都很重。」

是酒後惹來的行車糾紛嗎?沒人知道。陳明興:「因為沒有目擊者,所以現在還在全力查緝中,沒有實際的證據。」

涂志標:「剁腳筋這是屬於重傷害,你沒有深仇大恨,誰會剁你腳筋,你又不是說擋人家財路。」

民國94年9月14日深夜,被害人陳奕全開車路過台82線,卻被人砍成殘廢,當天晚上現場人車很少,所有案發經過,都只是被害人口述,和報案人轉述。

TVBS記者韓上棆:「這裡是台82線,東西向的快速道路,當初陳奕全打電話跟警方說他在27.6公里處,是受傷需要人家幫忙,警方後來找他到案說明,他表示說,在他受傷之前,曾經跟人家有3次超車糾紛,而且車子也有摩擦情況,按照正常情況,如果車子一旦有碰撞情況,照道理來說,車身應該也會有摩擦情況。」

重回現場模擬,被害人清楚交代前後3次糾紛,可是案發後車輛的採證照片,不論前後左右,卻都一點擦撞痕跡都沒有,這似乎透露著不尋常。陳明興:「把車子全部四周照相,發現並沒有新擦撞痕跡,所以跟他(陳奕全)所講的,高速公路上跑了兩趟,一共被擦撞兩次,還有在公速公路,台82線快速道路那邊又擦撞了一下,紐澤西護欄上去,撞了一下又彈下來,整個過程沒有痕跡呀!」

沒有新的擦撞痕跡,可疑的地方還不只一個,警方從現場的照片,看出一些端倪。陳明興:「他是在被驚嚇的時候,被攔車攔下來,車子忽然沒有動力,然後熄火,然後慢慢滑行到旁邊來,就只有一次滑過來,怎麼有辦法可以把車子停那麼靠近,這一點是非常大的疑點。」

超車糾紛發生時,車子前後警示燈也都是亮的,好像也不太合乎常理。陳明興:「我們看到這個閃黃燈,就覺得為什麼閃黃燈是亮的,他(陳奕全)不是打電話嗎,他打電話,然後看見歹徒下來,拿柺杖鎖要打玻璃,要敲玻璃,他就下來,他哪有時間可以按這個閃黃燈,所以這一點是非常可疑的。」

是不是有人說謊,警方也很想知道。陳明興:「第一個是真的還是假的,第二個有歹徒,歹徒會往哪個方向逃,第三個,我們要如何抓住歹徒,還是說確認這個案件是子虛烏有,是一個假案,如果假案的話,動機是什麼。」

為了尋找動機,警方一查才發現,不合常理的車禍糾紛,關係的可是陳奕全高額的保險理賠。陳明興:「一共有11家(保險公司),這11家都是密集投保,大部分是屬於旅遊平安險,以他這件事件,是殘廢,左腳殘廢,殘廢可以得到3千多萬,得到35%的理賠。」

會不會被害人陳奕全就是加害人?真實隱藏在迷霧當中,想要得到答案,得先問問陳奕全。

陳明興:「他當時,我在裡面等他的時候,從那個門進到我的位置要做筆錄,差不多有15公尺的路程,15公尺遠,他從那邊走到這邊來,走超過20分鐘,拿著柺杖,就是看他很疲憊,然後看他又好像假裝,坐下來第一句話講什麼,警官,我現在身體不好,我現在有什麼病,我可以吃藥嗎,他馬上從包包拿藥出來,當場吃給我看,我說你要不要緊,我說你可以做筆錄嗎,(他說)沒關係、沒關係,他的一句名言是甚麼,他說『只要對案情有幫助的,我絕對配合』。」

這時陳奕全才一一道來到南部的理由。陳明興:「他想要到南部去參觀民宿,因為他想要經營民宿,所以他到南部去,我們了解過程是這樣,所以回程的時候,到嘉義的時候,被攔下來,被砍傷,所以我們調查整個過程是這樣,我們從這找疑點。」

到南部勘查民宿,為什麼陳奕全開的車,不是自己的車,原來出發前一晚,陳奕全的車突然發不動,找拖車拖到修車廠,於是跟修車廠借了代步車。陳明興:「問廠長,你回去以後,這車子修理是什麼情形,它壞在哪裡,廠長說回來以後,他自己本身先試,他說我就拿鑰匙就打開了,一發動就發動了呀,沒有壞。」

就算車子沒壞,陳奕全還是堅持俢車。那蓋民宿的地總該沒問題吧?陳明興:「這個土地是一塊田地,這個田地只能耕作之用,不可以作為商業用途,而且這兩分田地,現在是休耕,沒有在種植,是休耕的,另外還有一些山林的土地,這個部分是大家共用的,大家持有、共有,而且也在水源保護區,是不能夠作為商用的。」

TVBS記者韓上棆:「警方找來陳奕全的親友,發現他們家的地是屬於田地,而且在水源保護區,根本不能當作民宿來使用,另外也找了修車廠廠長,發現陳奕全的車子,是可以發動的,沒有問題,他們的說法,都跟陳奕全的說詞完全兜不攏,那麼陳奕全身上的傷勢,會不會也有問題,於是就來到嘉義的聖馬爾定醫院,找當初陳奕全的主治醫生。」

陳明興:「他的傷勢有一大一小,那這個角度,是由外往內斜,如果是自己一個人,拿了一把刀,像開山刀之類的,這樣子自己砍,這個角度吻不吻合,醫師跟我講,這個角度是吻合的,如果用右手砍的話,就不吻合,左手是吻合的,我們研判說,陳嫌應該是自己先剁一下,比較小力,不敢剁,第一次不敢剁太大力,剁比較小力,結果發現太小了,所以狠下心來就大力,所以第二次是比較大力的。」

醫生、親友的說法沒辦法和陳奕全講的銜接,加上不合理的投保紀錄,利用測謊能夠戳破他的謊言嗎?結果是一張拒絕再度測謊的聲明書。陳明興:「『只要對案情有幫助,我一定全力配合』,講得鏗鏘有力,他講這句話的時候都講得鏗鏘有力,然後要測謊的時候,答應來測謊,請我們學長幫他測謊,測謊的時候測一側,說他要停止,他要吃藥,又和上次去嘉義水上分局,去做筆錄一樣,做一半說他沒辦法做了。」

再度說了名言,卻不肯積極配合,讓警方開始懷疑陳奕全可能自殘,意圖詐領保險金,有了嫌犯犯案動機,也發覺種種疑點,突破案件的關鍵,原來就在當天的報案紀錄。

陳明興:「報案電話,我們截出音檔裡面,還有另外一個聲音,比較細微的聲音,我一直聽那是什麼聲音,後來讓我證實,那個聲音就是路過民眾,經過的時候,也在打電話報案,報案說有一個人,在高速公路台82線快速道路,好像喝醉酒,在那邊搖晃,所以我把音檔節錄下來做比對,發現說同一個時間點,所以證明說,證人看到他好像喝醉酒,在那邊搖,他並不是喝醉酒在那邊搖,他是因為在講電話,然後比手畫腳的姿勢,讓這個路過民眾以為說他好像喝醉酒一樣,在那邊搖,這個是破案的關鍵點,最大關鍵點。」

兩段錄音檔的譯文,放在一起比對,同一時間,一個說自己被砍、一個說有人喝醉,鐵証的報案紀錄,讓陳奕全精心設計的詐保計畫,不攻自破,鬥智的經濟犯罪,嫌犯最後聰明反被聰明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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