喧騰一時的味全油品案,前董事長魏應充,二審改判兩年定讞,確定要入監服刑。這起案件,去年3月台北地院一審判刑4年,魏應充不服提出上訴,二審智慧財產法院,針對調和油採用低價棕櫚油的部分,認定魏應充為了降低成本,大幅調高低價油的比例,造成消費者恐慌,重創我國食安形象,改判魏應充有期徒刑兩年定讞,不得緩刑。
這是去年一月,魏應充在台中高分院出庭的場景,抗議聲浪不絕於耳,他老神在在,捲入油品案,兩地奔波出庭,現在首度出現定讞判決,魏應充被判兩年,確定有罪得入監服刑。
智財法院行政庭長陳忠行:「調和油產品與消費者食品安全之身體健康關係重大,本應確實標記,不得提供虛偽不實產品訊息。」
油品案一審,北院認定涉嫌詐欺,上訴二審,智慧財產法院認定味全公司以不實的產品標記欺瞞消費者,前董事長魏應充一審4年,二審改判2年,前總經理常梅峰1年6個月,資深林姓協理緩刑2年,企劃部經理緩刑3年,原本一審12人有罪,現在定讞只有4人,董事長跟總經理確定要被關。
回顧味全油品案,三戰兩敗,目前只有調和油被認定混加棕櫚油獲利超過6千萬有罪,彰化地院審理的香豬油摻飼料油一審無罪,當時沸沸揚揚的採購大統長基銅葉綠素油在這回二審逆轉,改判無罪。
魏應充應充委任律師余明賢:「他還是始終相信,所有的員工都是在合法合規的基礎下來從事產品的研發。」
魏應充也發表聲明,從未參與味全產品外包裝標示作業,被認定謀議以實的外包裝詐欺取材,與事實不符,深表遺憾,強調還會聲請再審或非常上訴尋求救濟,宣判後,味全公司也在證交所召開臨時重大記者會。
味全董事長陳永清:「我們尊重二審判決結果,對於這段期間引發的社會紛擾和不安,味全公司也在此表達我們最誠摯的歉意。」
公司高層出面說明,穩定投資人信心,被判有罪,魏應充第一時間沒有出面,上一次一審宣判前,他跑去彰化跪迎白沙屯媽祖祈求保佑,結果獲判四年,歷經官司更迭,最後有罪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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