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建和案還沒結束!蘇建和、劉秉郎與莊林勳被控26年前殺害吳銘漢夫婦,刑責部分雖在5年前因證據不足,法院將三人從死刑改判無罪確定,但吳銘漢夫妻家屬仍向蘇建和等人求償,律師張庭禎、石宜琳今(19)日向高等法院請求檢驗兇刀(菜刀)上的DNA。
吳銘漢夫婦命案損害賠償案,在士林地方法院民事庭起訴後因刑事案件未確定停擺10多年。5年前因蘇建和三人獲改判無罪,士林地方法院再開始審理,並以蘇等三人獲判無罪為由,判決駁回。
吳家屬假扣押蘇父財產 25年
家屬委任律師石宜琳和「濟公律師」張庭禎提出上訴,高等法院今(19)日開庭審理。律師石宜琳表示,當年案發後,因蘇建和未成年,吳家提出擔保金20多萬元假扣押蘇建和父親的不動產迄今。他說,求償案部分喪葬費已經判賠,目前向蘇建和等人求償約560萬餘元。
律師張庭禎表示,經他逐一查訪當年的檢警辦案人員,訪談部分歷審法官,發現吳銘漢夫婦命案與蘇建、劉秉郎、莊林勳和已被槍決的軍人王文孝有關,並發現檢警當年扣案的兇刀菜刀沒有檢驗刀把或纏繞刀上膠帶DNA。
張庭禎極力主張,只要能檢驗出兇刀上的DNA,獲進一步證據,案情可能會有大突破,這是刑事偵查該做的事,卻沒有做,不能以此做為不用檢驗的藉口。高院因此函詢刑事警察局,現今科技是否能檢驗出菜刀上的DNA,刑事局今年3月13日回函「能夠驗出DNA的機率極低」。
據了解,今天開庭時張庭禎表示,刑事局函覆「能夠驗出DNA的機率極低」不代表絕對完全無法驗出,就算只有1%的機率也應該要送檢驗。請求法院指示刑事局採驗兇刀上的DNA。法官則裁示,將與合議庭法官評議決定是否傳訊刑事警察局鑑識人員,到法庭說明以現今科技能否檢驗菜刀是否有DNA。
▼刑事局回覆法院表示,菜刀能夠驗出DNA的機率極低。圖/張庭禎提供
26年血案 迄今真相未明
1991年3月24日清晨,住新北市汐止區的吳銘漢、葉盈蘭夫婦,在臥室遭砍殺79刀慘死。檢警根據遺留在現場薪水袋上的血指紋,找到軍人王文孝涉案,再陸續逮捕王的弟弟王文忠,友人蘇建和、劉秉郎與莊林勳。1992年王文孝依軍法判死刑槍決,王文忠判刑2年8月。
蘇建和等3人則辯稱遭警方刑求逼供,最高法院於1995年判三人死刑定讞。但檢察總長陳涵卻3度為三人提起非常上訴,包括前總統馬英九在內的4任法務部長,也以全案仍有疑點,不願簽署死刑執行令,蘇建和三人遲未執行死刑,後來人權團體紛紛加入聲援行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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