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維法修正後6日新法上路,性交易專區外娼嫖都罰,而當晚桃園警方就開出全國首開罰單!一名周姓男子到護膚店找越南籍女子按摩,從事半套性交易,遇上警方臨檢,他不知道新法已經上路,將細節交代的一清二楚,最後被警方裁罰1500元,也成為第一位坦承性交易被罰的嫖客。
周姓男子跟著員警進入警局,後面跟著的就是和他從事性交易的女子,2人成為社維法修正後,被開罰的首例,周姓男子遭罰1500元,女生則是接到4000元罰單。龜山分局副分局長陳世煌:「第一次違反者,是處以新台幣1500元,到6000元的罰金。」
6日晚間,他到位在龜山鄉的護膚館消費,跟這名26歲的阮姓女子從事性交易,中途卻遇上警方臨檢,他立刻將衣服穿好,但還是被帶回警局,雖然警方在現場只查到按摩膏與拆過的保險套,但男子不知道,新修正的社維法6日正式上路,娼嫖皆可罰,因此將交易過程清楚交代。
龜山分局副分局長陳世煌:「查獲一名服務女子,為男客人從事俗稱半套的猥褻行為,男客人坦承,是以新台幣1200元為代價,從事性交易。」
而警方原本也以為適用舊法,所以依證人身分,幫周姓男子作筆錄後就讓他離去,7日得知新法已經上路,「娼嫖皆得罰」,除了移送護膚店負責人之外,警分也對嫖客開出1500元罰單,成為社維法上路後開罰首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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