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童節將至,各賣場百貨也趁機提供多項購買玩具的折扣和優惠。新北市經濟發展局日前辦理玩具商品標示抽查,總計抽查313件,不合格率為10.54%。
經濟發展局表示,已依「商品標示法」立即要求不合格業者限期改善,違者最高將處以20萬元以下罰鍰。嚴重者將函令下架。經發局將複查商品改正情形,以保障兒童權益。
經發局於兒童節前夕,前往轄內各大賣場及一般商號,辦理玩具商品標示抽查,總計抽查313件,不合格件數有33件,不合格率為10.54%。
不合格主因在於違規玩具的標示警告或注意字體太小、未完整標示主要成份或材質,也有近2成未完整標示適用年齡等事項。
家長該如何幫小朋友挑選完整標示且安全的玩具?經發局長施威全表示,英國與美國日前發生國際知名玩具通路商販售的玩具,因零件過小導致兒童誤吞危險。
他提醒家長,在購買玩具前,應先行替孩子留意玩具適用年齡、使用方法或注意事項及警告標示等事項,避免買到標示不清或適用年齡不符合的玩具,更需要留意含有細小零組件的玩具,避免孩童誤吞誤食。
施威全表示,過去經濟部標檢局曾多次檢驗出部分玩具有塑化劑成分,可能干擾到正常內分泌系統的平衡及功能,會使男童雌性化、女童性早熟及增加女性罹患乳腺癌機率。為了維護健康,要避免孩童將玩具放入口中。
施威全並呼籲業者,依據玩具商品標示基準規定,玩具類商品警告標示所使用的字體顏色應與底色不同且容易辨識,「警告」或「注意」二字字體應大於5mm x5mm,內容文字應有1.5mm x 1.5mm以上,業者務必要確實遵守。(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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