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廳「夜唱」吵!非登記「視聽歌唱業」可罰3萬

  • 記者錢麗如攝影陳致宇
  • 發佈時間:2017.03.19 18:39
  • 最後更新時間:2017.03.19 18:41

為了搶客源,現在不少餐廳不只能吃飯還能唱歌,但卻有民眾這個月6日凌晨12點多,經過內科巷弄內一間餐廳,發現業者放任顧客使用伴唱擴音設備大聲唱歌非常吵,而北市環保局表示,餐廳業者並非像KTV一樣登記視聽歌唱業,只要超過晚上10點還提供歌唱設備,經檢舉為改善,最高可罰3萬元。

餐廳顧客:「運命不是天註定,只要用心來打拚!」

大聲唱歌,努力唱出心聲,但凌晨時分真的好大聲!

餐廳顧客:「一定唱出阮的名!」

即便退到對面公園仍舊聽得一清二楚,整條馬路就像專屬KTV,而當時時間已經凌晨12點多,地點就在內科的小巷弄內,但看看餐廳業者,不但沒降低音量,大門還大打肆開!

民眾:「有點影響到別人,好吵喔!很沒有公德心啊!」

記者錢麗如重回現場:「回到現場,當時民眾就是經過這個公園聽到唱歌聲音,而您可以看到,公園和餐廳的距離並不算非常近,因此當時音量並不小。」

實際詢問北市環保局,這樣的行為已經違規,因為餐廳業者並非和KTV一樣登記視聽歌唱業,根據噪音管制法中的禁止行為,晚上十點到早上八點不得使用音樂伴唱擴音設備,若被檢舉未改善,最高可罰3萬元!

北市環保局稽查大隊隊長陳沼舟:「住商混合區裡面,像一些小餐廳,他就會提供伴唱視聽設備。」

其實像是噪音管制區就分為四類,第一類主要是保護區,第二類住宅區,第三類住商混合區,第四類是工業區,若以「夜間」時段為例,晚上10點到早上7點,保護區分貝不得超過40,住宅區不得超過47,晚上11點到隔天早上7點,住商混合區最高52分貝,工業區65分貝。

北市環保局稽查大隊隊長陳沼舟:「大概是以中山區、大安跟信義區檢舉噪音的部分最多。」

餐廳業者拚服務多元,端出唱歌設備吸客源,只是這一超時變違規,恐挨罰之餘更傷了觀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