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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年盜10幾次」 正妹美圖成廣告工具

記者 顏偉哲 / 攝影 鄭凱文 台北 報導
發佈時間:2011/11/01 12:20
最後更新時間:2016/05/16 15:06

在台灣臉書已經有超過上千萬的用戶,就有不肖業者看上這樣的高使用率,開始在臉書上盜用正妹照片開設假帳號,然後吸引別人加為好友後,再廣發宣傳廣告,就有網路上的人氣正妹,1年之內照片被盜用10多次,讓她非常困擾,而事實上,業者盜用他人照片的作法,已經違反著作權法,最高可以判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張張正妹照片配上網路行銷加盟的廣告,最近在臉書上廣為流傳,但卻有網友發現這些都是不肖業者盜用正妹照片開設假帳號,作為宣傳廣告使用,就有正妹的照片被盜用10幾次,造成不小困擾。

民眾:「會不高興啊,感覺沒有經過我同意就拿。」民眾:「會覺得隱私權被侵犯。」民眾:「會覺得不開心。」記者:「為什麼呢?」民眾:「因為這是我自己的照片啊。」

正妹人人自危,但有網友看不下去,成立「趕走FB廣告社團」,1年內吸引2千多人加入,他們發現業者都是以盜用來的正妹照片為號召,吸引別人加為好友後,藉此滲透到對方的好友圈內,再到處轉貼廣告牟利。

民眾:「如果我看到我的照片(被盜用),我可能會跟他們那邊的人說,就是…請他尊重我一下,不要用我的照片。」民眾:「如果(盜用)太誇張,應該就會報警吧。」

業者看上臉書高使用率,成為宣傳媒介,但其實未經同意使用別人的照片,已經觸犯著作權法,最高可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業者行銷手法不斷翻新,但遊走違法邊緣的作法,實在不可取。

◎翻攝自網路

#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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