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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二八自由廣場衝突 燒國旗、打警察皆依法辦


發佈時間:2017/03/02 12:07
最後更新時間:2017/03/02 12:07
圖/中央社
圖/中央社

行政院今天表示,二二八當天自由台灣黨主席蔡丁貴在中正紀念堂自由廣場焚燒國旗、統獨團體爆發肢體衝突,燒國旗與打警察的群眾皆移送法辦,行政院長林全譴責所有違法行為。

行政院發言人徐國勇上午轉述,林全在院會中表示,對於日前在中正紀念堂自由廣場發生的衝突事件,不僅有民眾與員警因而受傷,同時也有許多脫序違法的行為,他要對執勤受傷的警察表達慰問,更要嚴厲譴責所有違法行為,請警政署從嚴從速、依法究辦,絕對不容國家法律及公權力受到挑戰。

 

徐國勇表示,依法究辦分兩部分,其中公訴罪最主要的是妨礙公務,統一促進黨有3人毆打警察,被移送到地檢署偵辦;告訴乃論的部分,是民眾之間的肢體衝突涉及傷害罪,只要民眾提告,警察機關會盡速辦理。

在蔡丁貴焚燒國旗方面,徐國勇說,縱然國旗是自己的,也有人認為燒國旗屬於言論自由的一部分,但是在台灣法律是違法行為,因此也已移送法辦,讓法院去解釋。(中央社)

#行政院#二二八#蔡丁貴#中正紀念堂#燒國旗#打警察#林全#徐國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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