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鏡傳媒報導】冤獄平反了,蒙冤者便獲得救贖了嗎?殘酷實情是,他們的人生多半回不去了。
以徐自強案來說,官司打了20年才無罪確定,徐自強的父母為了這場官司賣掉3棟房子,最後窩在鐵皮屋。徐自強的哥哥、姊姊因此罹患憂鬱症,性格大變。原本與徐自強感情甚好的妻子,也禁不住漫長而絕望的官司,最後選擇離去。
至於徐自強本人,案發前他是檳榔攤老闆,頗有些存款的他一心想著創業開公司。羈押16年才獲釋後,他到民間司改會擔任志工,後來成為正職,負責總務,生活圈幾乎只有住家與司改會,唯有這兩個地方令他有安全感。
民間司改會執行長高榮志說,4年多前徐自強剛獲釋,司改會便安排一位志工陪伴他,同時請徐自強也到司改會一起當志工,「他被羈押這麼多年,世界變化很大,他可能不知道要做什麼,就悶在家裡,但一直待在家裡對他不好。」
至於著名的蘇建和案,司改會專員蕭逸民說,2003年蘇建和等三人剛獲釋時,連提款卡都不知道怎麼使用...【點我看更多詳細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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