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一名百貨公司專櫃小姐,去年發生車禍,抽血檢測酒測值高達1.786毫克,被依公共危險罪起訴,不過酒測值1.786,已經達到「致死濃度」,櫃姐卻意識清醒,她否認喝酒,同事也出面作證;法醫研究所鑑定,認為車禍損傷,可能造成身體酵素異常升高,出現「偽陽性酒精反應」,法官因此判櫃姐無罪,但毒物科醫師看法不同,醫師認定「偽陽性酒精反應」,酒測值不會這麼高。
去年8月,薛姓櫃姐下班後,騎車回家途中,和一輛直行機車對撞,送醫治療抽血檢測,酒測值竟然高達1.786毫克,檢方依公共危險罪起訴,但櫃姐否認喝酒。薛姓櫃姐:「早餐有喝牛奶跟咖啡,然後直接上班,而且當天比較忙,所以我們也沒有時間吃飯。」
薛姓櫃姐額頭留下8公分傷疤,她說被指控酒駕很害怕,心情也大受影響;醫師說,酒測值1.786,已經到達「致死濃度」,會神智不清甚至昏迷,但同事和醫師做證,當天櫃姐身上沒有酒味,而且意識清楚。
台中地院發言人林三元:「法醫研究所鑑定的結果認為,人在發生車禍的時候,可能因為血液中,分泌的一些化學酵素,導致儀器判讀失去正確性。」
法官根據法醫研究所鑑定,判斷可能是車禍損傷,出現「偽陽性酒精反應」,不過醫師有不同看法,醫師認為,如果是偽陽性反應,酒精濃度不可能這麼高。中國附醫毒物科主任洪東榮:「病人血中的酒精濃度這麼高,基本上,裡面應該還是酒精所產生,酒精本身產生的。」
目前醫院使用生化分析儀,透過酵素法進行酒測,過程全自動化,醫師說,樣本被污染機率很低,加上即使人體干擾,酒測值1.786,最有可能還是酒精造成;不過法官綜合證詞和法醫研究所鑑定,認為櫃姐是「偽陽性酒精反應」,判決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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