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車鍊水溝蓋霸佔車位!台北市士林有住戶把自家機車,用鐵鍊鍊在水溝蓋上疑似要霸占車位,省去找汽車車位的麻煩,警方表示像這樣的固定式障礙物,屬於新工處權責,如果確實妨害交通可依法開罰,但如果用可移動式障礙物佔位,像是花盆、單車,如果沒有妨害交通就沒有違法!

2輛機車停在路邊的水溝蓋上,有民眾檢舉先前這機車更誇張,直接鍊在水溝蓋上疑似要佔位,經過勸導後最近才有改善的跡象。
民眾:「因為這個公共的停車的地方啦!不應該有這樣的情形,你注意看我們這一排,只有這幾個車位,其他沒幾個車位有畫。」
交通大隊執法組長顏三隆:「就看他是違規停車、或者是屬於有設置妨害交通之物,來認定跟處罰。」
警方表示機車刻意佔位,如果是停在紅線上屬於違停車輛,就會逕行舉發,但如果沒有就屬於障礙物,倘若有阻礙通行的狀況,可移動式障礙物警方會到場開罰,最高2400元;若屬於固定式障礙物,則由新工處來裁罰,而有些使用花盆或是單車佔位,即便沒違法只能勸導,警方提醒還是別用這種方式霸佔車位,遊走法律灰色地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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