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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死不休!殺妻女又嗆報復 火爆男判死刑第43號死囚

記者 劉峻谷 台北 報導
發佈時間:2016/12/28 18:30
最後更新時間:2016/12/28 18:59
2年前李姓男子刺死前妻後,擄走6歲女兒的畫面。圖/TVBS
2年前李姓男子刺死前妻後,擄走6歲女兒的畫面。圖/TVBS

桃園市李姓市民,前年刺死前妻擄走6歲長女燒炭自殺,女兒不治他被救活,法院審理時他沒有後悔反而嗆聲與前妻娘家的恩怨「不死不休」,若出獄後還要報復,最高法院今(28)日判他死刑定讞,成為第43號死囚。
 
小英總統上任後 判死首例

 
 
這是繼今年4月判處鄭捷死刑後,第2名遭判死刑定讞案件,也是總統蔡英文上任後,首件判死刑確定案件。據法務部統計,目前待執行的死囚有43人。
 
最高法院判決書指出,39歲李姓男子與太太婚後育有2名女兒。他個性火暴,多次對妻女動粗,李妻聲請保護令禁止他接近。李4年企圖抱走2名幼女一起自殺報復太太,幸被及時制止。李被依前違反保護令,判刑11月入監服刑。
 
2013年李姓男子出獄後,不滿李妻訴請離婚勝訴並取得2名女兒的監護權,害他沒了老婆又失去女兒,強烈懷疑李妻有外遇,萌生報復念頭。

 
 
2014年4月16日上午,李趁李妻送女兒到幼稚園上課,在幼稚園當眾持刀刺死李妻,擄走6歲長女開車到新竹尖石鄉山區強餵她吃安眠藥,紅線綁住他和女兒的手,在車內燒炭欲同歸於盡。次日凌晨兩人被發現時,長女重度昏迷,送醫搶救一個多月不治,李幸運獲救。


 
死刑定讞  第43號死囚
 
桃園地方法院認定,李工作正常,不是好逸惡勞吃軟飯的人,只因情緒管理不好做出憾事,燒炭欲和女兒共赴黃泉,沒有打算獨活,與其他殺害子女的案件惡性不一樣,罪不至死,對他殺害前妻判刑15年,殺害長女判處無期徒刑,應執行無期徒刑。
 
案件上訴到高等法院開庭時,李不改火爆個性,揚言與前妻娘家的恩怨「不死不休」若出獄將復仇。法官認為他殺妻殺女後毫無悔意,改判死刑。
 
本案上訴後,最高院發回高院,要求查明李揚言報復是否說氣話,有無教化可能。更一審審理後再度判李宏基死刑。全案再度上訴最高法院,今天駁回,維持死刑判決,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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