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李姓市民,前年刺死前妻擄走6歲長女燒炭自殺,女兒不治他被救活,法院審理時他沒有後悔反而嗆聲與前妻娘家的恩怨「不死不休」,若出獄後還要報復,最高法院今(28)日判他死刑定讞,成為第43號死囚。
小英總統上任後 判死首例
 
這是繼今年4月判處鄭捷死刑後,第2名遭判死刑定讞案件,也是總統蔡英文上任後,首件判死刑確定案件。據法務部統計,目前待執行的死囚有43人。
最高法院判決書指出,39歲李姓男子與太太婚後育有2名女兒。他個性火暴,多次對妻女動粗,李妻聲請保護令禁止他接近。李4年企圖抱走2名幼女一起自殺報復太太,幸被及時制止。李被依前違反保護令,判刑11月入監服刑。
2013年李姓男子出獄後,不滿李妻訴請離婚勝訴並取得2名女兒的監護權,害他沒了老婆又失去女兒,強烈懷疑李妻有外遇,萌生報復念頭。
2014年4月16日上午,李趁李妻送女兒到幼稚園上課,在幼稚園當眾持刀刺死李妻,擄走6歲長女開車到新竹尖石鄉山區強餵她吃安眠藥,紅線綁住他和女兒的手,在車內燒炭欲同歸於盡。次日凌晨兩人被發現時,長女重度昏迷,送醫搶救一個多月不治,李幸運獲救。
死刑定讞 第43號死囚
桃園地方法院認定,李工作正常,不是好逸惡勞吃軟飯的人,只因情緒管理不好做出憾事,燒炭欲和女兒共赴黃泉,沒有打算獨活,與其他殺害子女的案件惡性不一樣,罪不至死,對他殺害前妻判刑15年,殺害長女判處無期徒刑,應執行無期徒刑。
案件上訴到高等法院開庭時,李不改火爆個性,揚言與前妻娘家的恩怨「不死不休」若出獄將復仇。法官認為他殺妻殺女後毫無悔意,改判死刑。
本案上訴後,最高院發回高院,要求查明李揚言報復是否說氣話,有無教化可能。更一審審理後再度判李宏基死刑。全案再度上訴最高法院,今天駁回,維持死刑判決,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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