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不到對方,就燒前女友?25日上午11點,一名17歲的女高中生和前男友分手,家人陪同去拿衣服,但對方懷疑女高中生早就另結新歡,憤怒之下,居然拿去光水朝女高中生臉上潑並點火,導致她臉部、頸部、手部,30%的傷燙傷,警方獲報後,將19歲的前男友依重傷害、殺人未遂送辦,遭法官裁定收押。
戴眼鏡對著鏡頭比ya,臉上帶著甜美微笑,她是17歲的高中李姓少女,外表清純的她2年前認識許姓前男友,幾天前兩人分手,對方居然情緒失控,縱火燒女友!
警衛:「上去隔沒有多久,大概10幾分鐘,聽到上面在吵架。」
鄰居:「我有聽到救護車聲音,我是有聽到有燒到。」記者:「有很嚴重嗎?」鄰居:「臉紅紅的。」
原來耶誕節一早,李姓少女找了阿姨和姨丈陪他到前男友家,說要拿衣服和養的寵物,但一到房間兩個人吵得不可開交,許姓前男友懷疑對方另結新歡,居然拿出預藏的去光水朝她臉上潑,還放火燒,造成她燒傷送醫,包含臉部、頸部、手臂,二度30%燒燙傷。
警衛:「可能是要斷絕關係,來拿東西,臉部著火,滿紅的。」
警衛和住戶立即報案,19歲的許姓前男友沒有前科,但他縱火燒女友,被依重傷害、殺人未遂送辦,法官裁定收押。兩人辦曾經在臉書上帳號,封面還放上親吻照,說要愛對方一輩子,這回因為吃醋,失控放火燒前女友,不只傷了她和家人,就連自己的前程也跟著毀了。
◎拒絕暴力,請撥打113、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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