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車在警察趕到前,用車身去擋保護受傷騎士,而大多數車禍現場還是由警方來交管,避免影響其他用路人,或是保護傷患再受傷。但是台北市警方在東區處理一起車禍時,卻被民眾質疑,把警車停在人行道不太恰當,還痛批警察「怎麼連交通法規也不懂」;對此警方指出,處理車禍依法可以臨時停車,並不算違規,但當時這名員警,還是跟民眾說「謝謝指教」。
身穿橘黑色外套的男子,一句「怎麼連交通法規也不懂」,批評的對象是正在旁邊處理車禍的警察。警察好聲好氣把警用車挪開,過來跟男子說「謝謝指教」,再被酸一句「不能這樣」。
10日晚間7點半,台北捷運忠孝東路跟復興南路口人車很多,發生擦撞車禍,救護車已經抵達,警方幾乎同時到場,暫時把機車停放在人行道,遭民眾認為擋路,結果警用機車最後是挪至路旁,阻後方車輛追撞。
大安交通分隊長黃昱維:「我們警車執行任務時候,可以不受這個標誌標線來停車,昨天這狀況剛好是在車禍現場,我們同仁到達以後,為了要救護傷患,還有協助交通管制疏導。」
機車擦撞倒地,簡姓女騎士只有輕傷,劉姓騎士沒受傷,現場就和解。但鬧區發生車禍碰上尖峰時刻,民眾難免抱怨阻擋交通,其實大路口處理車禍,警方必須封鎖現場,包括「車輛、患者跟滿地的碎片」都必須蒐證紀錄,封路範圍視情況而定,因為救援優先。
法規明訂,消防車、救護車、警車都可以在靠近現場的任何地點臨時停車,不算違規,這回警察被嗆這麼一句「怎麼連交通法規也不懂。」但不懂法規的,恐怕是路過碎唸警察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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