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林小姐透過房仲買下台南一間裝潢得美輪美奐的中古屋,但最近接連兩次颱風之後,屋內開始大漏水、梁柱牆壁龜裂,出現水漬,根本無法住人,消費者控訴一開始房仲業者還不肯負擔全部修繕抓漏費用,後來還推說是頂樓排水孔沒清乾淨,幾經協商之後房仲公司才承諾願意負擔修繕責任!
外面在下雨,裡面也在下雨,林小姐在台南透過仲介公司,買不到2個月的房子,她指著屋裡隨便一個角落,不是在滲水就是牆壁梁柱龜裂,林小姐的房客也被嚇跑,她說當初買屋時可不是這個樣。
當事人林小姐:「買的時候就是已經整個裝潢好了,這面牆一直延伸到落地窗整面牆都是水漬。」
林小姐透過房仲,買下台南這間中古屋,1個多月後歷經2次颱風開始大漏水,她翻開買賣契約,第五條就標明賣方要負瑕疵擔保責任,更何況當初契約上註明,房子只有窗框曾出現漏水情形,但也已經修繕完畢,實際住進去卻不是這回事,只好再回去找房仲公司。
當事人林小姐:「剛開始她房仲有請師傅來估價,那估價之後4萬多塊,她告訴我說她只願意負擔1萬塊,那後來我據理力爭之後,她表示她願意做,可是她帶來的師傅再來估的時候的施工的內容,就跟她答應的內容不一樣。」
林小姐說房仲在下雨漏水那天傳訊息給她,竟然要她自己針對漏水部分DIY自救,一下又說,只要把頂樓排水孔清理一下就不會漏水,消費者從加盟店申訴到台北總公司。
加盟店長:「我們先認定一下,然後我明天,不是不幫妳處理,是我們先了解狀況怎麼樣,妳的屋況怎麼樣,我們一一的一項一項幫妳處理。」
找上房仲公司,業者不願接受採訪,但承諾願意幫林小姐找修繕商,並由廠商保固1年,或者消費者自己找廠商修繕房仲負擔費用,林小姐買到漏水屋無法出租,還得收拾殘局,實在一肚子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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