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隆有個社區,傳出社區主委強勢鎖車,還必須繳500元罰款才會開鎖,有民眾到這個社區訪客也依規定換證把車停在黃線上,只因為沒打閃黃燈輪胎竟然被主委上鎖,擋風玻璃上被貼上紙條,上頭寫著違規停車還拍照存證,主委說一切都是社區決議,這讓車主超傻眼氣得報警提告。
好端端的把車依規定停在黃線上,車輪卻被上鎖,想開鎖還得先繳500元罰款給社區主委,讓一名陳姓車主好生氣,車主說當天到基隆這個社區訪友,也依規定跟保全換了證件,沒想到怕打閃黃燈車子會沒電索性關了,沒想到要離開時車輪已經被上鎖。
社區總幹事馮在朝:「黃線都可以停都可以停要打閃光燈。」記者:「那紅線的部分呢?」社區總幹事馮在朝:「紅線的部份不能停會鎖的。」
社區主委帶著記者走進社區,路邊隨處可見紅色的告示牌,不是租車位的、亂停的都會鎖輪,主委說因為社區有600多戶,之前違停嚴重才會透過管委會決議,用鎖輪罰款來遏止。
社區總幹事馮在朝:「投票決議通過了,而且有向有關機關報備的。」
記者:「只要被鎖就要繳500元嗎?」管理員:「對這個我們管委會規定的。」
雖然經過管委會決議通過,還有保全進出時特別說明,但還是常常惹出糾紛。
基隆市深澳坑派出所長徐紹文:「雖然公寓大廈有賦予他們這個權利,但是目前依法上來講他並不能夠凌駕在法律之上。」
被鎖的車主,認為社區主委只光憑社區決議就隨意對車上鎖、開罰,作法太過強勢難以接受,已經涉及強制罪堅持報警提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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