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軍金江軍艦7月1日誤射雄三飛彈,擊中澎湖外海的漁船,造成1死3傷事件,高雄地檢署在今天偵查終結,起訴金江艦中尉兵器長許博為、射控士官長陳銘修,發射飛彈的中士高嘉駿則被依業務過失致死、業務過失傷害等罪嫌起訴。
檢察官表示,7月1日演習當天,預計測試發射飛彈,金江艦上僅配備2具測試訓練器(TTS),可以用來連結1號、2號飛彈,因此演習只需2支火線安全接頭,但中尉許博為卻沒有發現,金江艦上的4支火線安全接頭皆已被連接上,而士官長陳銘修又順勢將4顆飛彈全部接上,於是只有2個配有訓練器的飛彈不會實際發射,另外3號及4號飛彈則極有可能「直接發射」造成災害。
當時獨留在戰情室演練的高嘉駿,在沒有士官長陳銘修的監督下,擅自進行測試,將顯示為可「實彈」發射的3號飛彈按下允許射擊鍵,導致在飛彈在受指使的狀況下,鎖定攻擊在預定射程內的漁船翔利昇,最後釀成1死3傷的悲劇。
士官長陳銘修未能全程監督,擅自離開戰情室5-7分鐘之久,導致戰情室僅剩下中士高嘉駿一人演練,而高嘉駿演練時也沒看清楚螢幕顯示,誤射了飛彈。一連串的不小心造成無辜漁船受害,國軍軍紀確實需要重新檢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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