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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守望」是否配槍兩難 警政署:各分局決定

記者 華舜嘉 / 攝影 何佳陽 報導
發佈時間:2016/08/04 22:52
最後更新時間:2016/08/04 23:20
圖/TVBS
圖/TVBS

板橋警察遭砍案,由於警員沒配槍,也引發質疑配槍的時機,警政署表示值班、巡邏、臨檢要配槍,但備勤與守望就要視狀況由各分局決定,因為每個地區民情與治安狀況不同,有時候配槍反而可能遭奪、走火,甚至讓民眾誤會把他們當成敵人,所以配槍與否有時候容易兩難,這種種況也出現在「開罰單」上,因為誰都不想吃紅單,但不開又會影響交通或遭檢舉人投訴,兩方都不討好。

隱密的空間放上領槍證,裏頭就是派出所的槍彈室!彈匣內裝入20到24發子彈,員警出任務,誰領了槍通通都得簽名畫押、一一確認腰間裝備!

 

新海派出所副所長陳義竑:「值勤基本裝備有無線電、手電筒、槍、警棍還有警銬與微型攝影機,以及最重要的MPolice(小電腦)。」

裝備一樣都不能少,只有配槍稍有不同,以新北市新海派出所來說,需要配槍狀況包含巡邏,例如賭場等特殊治安要點,另外還有臨檢,至於不配槍狀況則包含了守望,像是取締違停等攤販整理,這次板橋殺警案就屬於這個類型,另外交通指揮也算守望,其他還有家戶訪查或專案勤務也通通不需要配槍,不過碰到了群眾抗議,第一線警員不配戴,但後方會有配槍警力待命,而這個標準其實與警政署所規定不太一樣,六大勤務當中,值班、巡邏、臨檢要配槍,得進到民眾屋內的勤區查察就不能配槍,另外還有第三種可能就是「視狀況」。

例如第一備勤就得整裝隨時待命,第二三備勤則看情形,而這次發生殺警案的值勤內容「守望」則由各地方分局決定。
 

新海派出所長陳國裕:「我自己在研判有時候搞不好歹徒在同仁受到攻擊、受重傷狀況下,他配戴的槍械可能會有造成他更大危險。」

以臨檢來說,隨時可能碰上特殊份子,所以配槍有這個必要,但不是配槍就一定安全,遭奪槍或走火,過去都有過類似案例,甚至有時候配槍還可能遭誤會,把民眾當敵人,官階曾經達派出所副所長,在警界服務達30多年的施志明碰過的案例不勝枚舉,他說該不該配槍還需要更多研議,警政署也說這次的案件屬於個案,因此這個兩難的決定,未來還是交由各地方分局煩惱,但這次板橋殺警案凸顯的兩難還有開罰單。

誰都不想拿紅單,警察也不想與人為敵,巡邏碰上了就先勸導,如果車內沒人才逕行舉發開白單,有時候還會碰到累犯,像是這次砍傷警察的吳姓男子平均一個多月就得開他一張罰單,警方也很無奈,畢竟吃力不討好,以新海派出所來說,闖紅燈等12大類項目中,平均一週得開95張罰單,換算下來一年要開近5千張也沒績效獎金可以拿,以2010年為例,過去可能從罰鍰中提撥獎金給警察,但人民觀感不佳,2012年已經廢止。

退休警員施志明:「開個單子人家會高興嗎?,你又不開單又不行,整個違規停車一大堆,發生事情人家會怪誰?還是怪警察。」

不用擔心績效,但卻有來自於攤商、行人甚至檢舉者和挨罰民眾的壓力,以102年到104年罰單量來看,去年因為手機發達,民眾檢舉量增多全台突破900萬件,其中民眾舉發就佔了1成,而且甚麼狀況都可能發生。

警員戚碩杰:「像那種酒醉路倒甚麼的,頑蠻不講理的很多,最擔心酒醉鬧事或精神異常案件,因為這些案件的當事人神智比較不清,所以當下可能比較不能控制他的行為。」

警察開單吃力不討好,只能期待法治面幫幫忙了!
 

#員警#配槍#值勤#兩難#罰單#績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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