皮夾掉在超商忘記拿,竟然被店員帶回家,上個月3日,台北市一名15歲的李姓國三生,把錢包放在超商座位區忘記拿走,回頭詢問店員3次,對方都說沒有撿到,警方調閱監視器,才發現皮夾竟然被大夜班的店員帶回家,學生家長知道後氣得提告侵占。
記者李昱菫:「當時李姓女國中生就是在超商掉了錢包,被其他民眾撿到交給店員,但是店員卻沒有交接。」
超商內的監視器錄下,當時大夜班店員要下班前,把皮夾拿進休息室,還查看皮夾內物品,但是也沒交接給下一班,接著就把它放進自己包包帶回家,事情是發生在上個月3日,林姓女學生遺落錢包忘了帶走,先是被其他民眾撿到,交給大夜班超商店員,但當女學生回頭要找時,詢問3次有沒有撿到皮夾,但因為已經換成早班店員,對方都說沒有,警方調閱監視器發現,錢包竟然已經是被夜班店員帶回家。
武昌派出所長黃國龍:「辯稱說他當天因為下班太累,所以沒有馬上把皮包交給警方,那我們仍然將這名店員,依侵占罪移送法辦。」
被告侵占,24歲大夜班員工辯稱,是因為前一天上班太累,才會忘記歸還物品,已經離職,按理說,超商店員要是撿到消費者的遺失物,都會填在櫃台的遺失物表單上,再把物品統一收進抽屜內,方便店員交接。
離職超商店員:「基本規定,就是填寫那張表單啦,然後交給下一班,這樣客人才不會找不到。」
離職超商店員說,他們最常撿到鑰匙、手機、悠遊卡,但每件店保留天數不一樣,而其他超商則是規定,大筆一點現金當場就送到警局去,其他物品則是保留7天,就交給警察,消費者到超商購物,就怕不小心忘東忘西,自己也要多加留意隨身物品。
圖/TVB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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