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竊盜案罪太輕? 牟嫌羈押月餘交保趴趴走

記者 何宜信 / 攝影 林義邦 高雄 報導
發佈時間:2016/06/16 18:32
最後更新時間:2016/06/29 09:35

去年搶百貨精品櫥窗的嫌犯交保後,沒想到短短半年就以同樣手法再度犯案,消息傳出讓之前逮捕他的左營分局偵查隊長黃德盛很無奈,他表示牟姓男子都會以不合作態度面對警調,因此就算他背負數十條前科,仍有多起案子被判無罪,而審理中的竊盜案,由於院方都只輕判幾個月,因此讓他有機會交保後仍趴趴走。

這是去年高雄百貨公司精品櫥窗,被嫌犯拿鐵器敲擊偷取名牌包包的畫面;這是銀樓搶匪拿榔頭往玻璃櫥窗,一下、兩下、三下的畫面,看到了嗎?兩個場景都拿著榔頭鐵器犯案,而且鎖定玻璃櫥窗,嫌犯還全身包緊緊,因為兩起案子兇嫌都是同一人。

原來牟姓男子跟友人,去年8月先鎖定南高雄一間百貨公司犯案,9月初換到北高雄,由於這次被目擊民眾拍下整個過程,一周後就落網,但一個多月兩萬元交保後,隔年6月就再犯,讓當初將他逮捕歸案的左營分局偵查隊長也很無奈。

高市左營分局偵查隊長黃德盛:「他前科有數十條,我們發現這名牟姓嫌犯都是採取不合作態度,案子到檢察官那邊,假如證物不齊全的話,有的就會被不起訴處分甚至判無罪。」

根據刑法第320條竊盜罪,可處5年以下6個月以上有期徒刑,但考量到嫌犯犯後態度良好審理,過程評估有教化的可能,通常只會判6到7個月,很難重判。

高市左營分局偵查隊長黃德盛:「我們當然不希望說刑期太短,讓這個人犯又在外面重新犯案。」

牟姓男子日前的兩起百貨精品櫥窗竊盜案,一審被判刑1年10個月,但他提出上訴原本這個月16日要二審開庭,如今隨著他搶銀樓落網,警方只希望檢方這次能夠加快偵辦進度,盡快讓他入監服刑,以免再成為社會的不定時炸彈。

圖/TVB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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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竊盜#交保#犯案#慣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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