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莊16歲少年,前(23日)天因向母親討修車費6萬元遭拒,夥同朋友打昏母親,少年獨自割喉殺死她,冷血又兇殘的行徑震驚社會。逆倫殺害母親的少年尚未成年,能不能判死刑?將來可能會判什麼罪?眾說紛云。
曾任法官的法源律師事務所主持律師黃心賢表示,刑法272條規定,殺直系血親尊親屬者,處死刑或無期徒刑。依少年事件處理法和刑法18條規定,14歲以上、未滿18歲,得減輕其刑。
律師黃心賢指出,殺害母親的少年將來可被判處死刑或無期徒刑,如果法官引用刑法和少年事件處理法的減刑規定,則從死刑減刑後可判處無期徒刑;從無期徒刑減刑下來可判處20年到15年徒刑。
他強調,14歲以上、未滿18歲,得減輕其刑的規定中,是「得」減刑,屬於參考、建議性,不是強制性的必須減刑。「得」減刑的規定,讓法官有裁量權,將來量刑不一定非減刑不可,也可以不減刑,判處最嚴厲的死刑。
少年是否獲得減刑,除了法律規定,法官還會綜合審酌少年行兇動機,成長背景,再決定量刑輕重。
依法定的程序,16歲少年已經被新北法庭少年法庭裁定收容,因他犯下強盜、殺害直系血親尊親屬等重罪,法官會將他移送新北地檢署交給檢察官偵辦,由檢察官查清殺人證據後將少年起訴,再移回少年法庭審理。
在此同時,少年法庭的少年調查官也隨之啟動,開始調查少年與事件有關的行為,包括少年的品格、經歷、身心狀況、家庭情形、成長過程和社會環境、教育程度然後提出報告,供法官做為判刑的參考。
其中重點是,少年成長過程有沒有被虐待或其他特殊的經歷,導致他對母親心懷怨恨殺了她。這是法官除了考量檢察官提出的殺人動機、證據以外,了解少年深層心理狀況的重要依據,也是少年是否獲得減刑的重要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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