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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紅指遇「中指哥」 敲窗嗆「放網路我不怕」

記者 張子銘 / 攝影 陳書賢 台中 報導
發佈時間:2016/05/18 18:28
最後更新時間:2016/06/29 07:28

台中一名駕駛開車停等紅燈時,突然被前方機車騎士回頭朝他比了不雅手勢,接著還走到車子旁邊敲車窗,嗆聲盡管放到網路上,最後還折了他的後照鏡,接著闖紅燈離開,警方表示,機車騎士在路中間比不雅的手勢、折彎後照鏡,觸犯公然汙辱以及毀損罪,當事人可以提出告訴,另外騎士逆向、闖紅燈,雖然證據明確,但已經超過7天檢舉期限,因此警方無法依法開罰。

轎車行駛台灣大道右切慢車道,接著右轉進小巷裡,這時左側一部機車逆向超到前面,停在紅綠燈前,突然轉頭對駕駛比出不雅手勢,接著下車走了過來。

比中指機車騎士:「有本事盡量放到網路上面去,我根本不怕啦,你不用耍白痴。」

機車騎士又是敲窗,又是嗆聲,你儘管放到網路上,我才不怕,接著跨上機車,闖紅燈加速離開。

記者張子銘:「當時轎車駕駛就在民權路跟台灣大道巷子口停等紅燈時,前方機車騎士突然回頭比了不雅手勢,甚至還走到車子旁邊敲打車窗,並且辱罵駕駛,離開之前還把後照鏡折彎,人才離開。」

影片PO上臉書,駕駛自稱跟對方沒有發生糾紛,還有網友幫忙截圖,當時機車騎士疑似是從轉彎處就開始逆向追了上來。

民權派出所所長李振裕:「如果沒有來提告的話,我們這邊應該不會主動偵查。」

看看這段影片,機車騎士比不雅手勢、扳後照鏡,當事人可以報警提告,公然汙辱以及毀損罪,另外,騎士違規逆向、闖紅燈,依法可以罰900跟1800元,但當事人說是17日發生,行車紀錄器畫面卻是5月10日,已經超過7天檢舉有效期限。

民權派出所所長李振裕:「交通(違規)方面已經超過檢舉的時效。」

警方提醒,遇上行車糾紛,第一時間最好立刻報警、保留證據,千萬不要跟對方硬碰硬,一來自保,二來警方介入,也能對違規民眾開罰警告。

圖/TVB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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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雅手勢#中指#辱罵#公然汙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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