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別酒駕!初八才能領車 多繳管理費

記者 劉德芸 / 攝影 江俊彥 台中市 報導
發佈時間:2012/01/21 18:53
最後更新時間:2016/05/16 15:06

過年期間和親友聚會,可能會多喝幾杯,不過,要是在年假時酒駕被扣車,初八之後才能領車.因為酒駕要扣車、扣駕照,必須由監理機關裁決,今年有9天年假,車主必須等過完年,監理機關上班,才能交罰鍰領車,還要多付給拖吊場好幾天的管理費。

過年期間,要是酒駕被取締扣車,車主可能要多付一筆保管費.因為監理機關休年假,初八才上班,過年期間,車主不能繳罰鍰,車子只好放在拖吊場,一天要多花100元管理費,如果在小年夜酒駕被抓,除了酒駕罰鍰和拖吊費,連放9天,還要多付900元保管費。

交通大隊直屬二分隊長廖鴻隆:「酒後駕車的部分,因為必須到監理機關做裁決,因為它涉及到扣證、扣照問題。」

法令規定,車主酒測值在0.25到0.55之間,交給監理機關裁決,所以休假日不能領車,問題是,一但酒測值超過0.55,是直接移送,不用經過監理機關,反而能直接領車.這難道在鼓勵民眾多喝酒嗎?

廖鴻隆:「涉及公共危險的話,處罰兩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併科20萬元以下罰金,這是更重的。」

警方表示,一般酒駕罰鍰15000到60000元之間,而且,不論酒測值有沒有超過0.55,只要酒駕涉及公共危險被移送,罰責都會更重,假使為了扣車後能直接領車,喝更多酒酒駕,結果會得不償失。

#酒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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