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滿對方要求分手,男子何光庭放火燒死前女友,這起發生在前年南投竹山的事件,儘管證據確鑿,何光庭至今卻都不肯認罪,法官認定「毫無悔意、惡性重大」,但因為說他沒有對被害人家屬不禮貌也沒有態度囂張,有教化的可能性,因此殺人免死,昨天最高法院駁回上訴,判決何光庭無期徒刑定讞。
整個三合院幾乎只剩個外殼,裡頭一片焦黑,木頭樑柱燒成了炭,2014年12月18日深夜突如其來的大火,叫人躲不過逃不了,28歲莊姓女子命喪火窟,只是這把火是人為而非意外,恐怖情人愛不到就奪人性命,32歲的何光庭當時被逮,矇著頭什麼話都不說。
莊姓女子父親(2015.3):「我的孩子無緣無故就被放火燒死,怎麼下得了手,我覺得太誇張。」
和莊姓女子交往5年,2人留下甜蜜合照,但之後女友堅持和他分手還另結新歡,何光庭挽回不成,心一狠放火燒人,雖然他從頭到尾都不承認,但測謊未過,手機WIFI更洩漏行蹤。
警方(2015.3):「他的WIFI查到案發時間點他有在那個地方跟離開的時間點,火燒起來的時間點都有。」
兩年多了,仍是否認燒死前女友,最高法院認為他毫無悔意惡性重大,但說考量出庭時何光庭從未對被害人父親不敬也沒有態度囂張,因此竟是認定有教化的可能,判決他無期徒刑定讞。
圖/TVB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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