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院今(22)日判處鄭捷死刑確定,鄭捷的辯護律師梁家瀛說:「很遺憾!」會在收到判決書後,詳閱判決內容決定聲請再審、非常上訴或聲請釋憲,為鄭捷尋求救濟(翻案)機會。
梁家贏說,鄭捷殺人情節嚴重,但檢警偵審過程有瑕疵,第一次警方偵訊和決定做精神鑑定前沒有律師在場協助,檢方偵訊到羈押庭是疲勞偵訊取供,沒有被告知可以拒絕夜間偵訊,違反偵查程序,也違反國際兩公約的人權保障。
他說,醫師鑑定鄭捷患有葛瑞夫茲氏症,會導致甲狀腺機能亢進,影響鄭捷的控制能力,最高法院合議庭也知道鄭捷有此疾病卻沒有詳查,加上醫院對鄭捷精神鑑定過程有瑕疵(指用注射鎮定劑),用有瑕疵的精神鑑定判處死刑是否適法,是律師團尋求再救濟的重點。
梁家贏認為,葛瑞夫茲氏症會導致甲狀腺機能亢進,影響鄭捷的控制能力,但一、二審法院連最高法院都沒有審酌這項對鄭捷有利的證據,因此判處鄭捷死死刑是違法的。
圖/TVBS資料畫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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