密戀女兒「閨蜜」 少女、研究員相差23歲
- 發佈時間:2016.04.12 13:40
- 最後更新時間:2016.06.29 09:35
- 最後更新時間:2016.06.29 09:35
真的好離譜,一名國立大學的助理研究員因為女兒的閨蜜經常到家裡做功課,竟然假借指導功課發生性關係,兩人相差23歲,研究員還說年齡不是問題,上了高中後一到假日少女就經常留宿,成了研究員的假日人妻。
單純的大學校園,卻有一名助理研究員假藉指導功課,和一名相差23歲的少女發生關係。
其他學生:「只是單純愛慕的話,我就覺得還好,那如果已經有性行為等等,就不行啦!」
根據了解,這名已經38歲在桃園一所大學擔任助理研究員的男子5年前離婚,帶著14歲的女兒獨自到北部租屋,但沒想到女兒經常帶回家的閨蜜,竟然靠著教導功課扯出不倫戀。
律師洪崇遠:「未滿14歲,滿14歲以上、未滿16歲的少女為妨礙性自主的行為。」
去年少女才剛滿14歲,兩人發生關係,甚至每週都到男子住宿,雖然年齡有差距,但研究員說年齡不是問題,讓少女以為這就是戀愛!直到少女家屬知情提告,全案才曝了光,雖然兩人關係是你情我願,但跟未滿14歲少女發生關係已經違法,目前校方說,這是研究員的私人行為,會在司法判決後進行懲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