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性侵國三女生得逞 連續性侵犯遭逮
- 記者:陳奇君
- 發佈時間:2011.08.25 12:08
- 最後更新時間:2016.05.16 15:06
- 記者:陳奇君
- 發佈時間:2011.08.25 12:08
- 最後更新時間:2016.05.16 15:06

今年6月間,台中市一名國三女生,在一中街遭到嫌犯以刀子脅迫性侵得逞,警方終於抓到這名48歲的性侵犯,警方查出,他在5月31日也犯下了一起性侵未遂案,事後被警方逮捕,函送法辦,然而劉姓嫌犯畏罪逃逸,檢方屢傳不到發布通緝,終於將這名性侵犯逮捕到案。</p>
6月26日在一中街附近,張姓嫌犯涉嫌假冒警察,以刀子脅迫一名國三女生,割傷被害人的手,性侵得逞,逃了快2個月,這名52年次的性侵犯被警方逮捕到案。
記者:「有沒有覺得對學生很抱歉?」性侵犯:「有。」記者:「後悔了嗎?」性侵犯:「後悔。」記者:「有什麼要跟學生說?她才國三,為什麼這樣欺負?有什麼話要跟她講嗎?」性侵犯:「對不起。」記者:「要跟她道歉嗎?你要說什麼?」性侵犯:「對不起。」
這名嫌犯不是第一次犯下性侵案,他在民國90年涉嫌性侵入獄,關了9年,在99年假釋出獄,今年5月31日,再度涉嫌強制猥褻未遂,事後遭到警方逮捕,因為是未遂案件,被「函送」法辦,檢方屢傳不到,發布通緝。
而被通緝的這段時間,這名性侵犯邊逃逸,竟然又犯下一起性侵案。婦幼隊副隊長鄭舜惠:「監控期間,又在我們的轄區裡面犯了一件強制猥褻的案件,然後還有一件強制性交的案件。」
這名48歲的嫌犯,涉嫌性侵案,一犯再犯,出獄後,2個月內又連續犯下2起性侵案,造成2名女子受害,其中還包括一名國三女生!這名重大性侵犯,被警方繩之以法,儘管口頭說了好幾次對不起,都無法彌補對被害女子的傷害。</p>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