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為降成本購油混摻
北檢:頂新製油是以超低價格向大統買油,以降低成本。
味全:負責採購原料油品的頂新製油採購陳聰筆作證,用市場價跟大統高振利購油,沒有比較便宜。
2、明知大統的油也是混油
味全:高振利精準調配各種油品的脂肪酸,甚至符合SGS的檢驗標準,檢方偵辦大統混油案,直到找到高振利的手寫配方才能將他定罪,「連SGS都驗不出來,我們怎麼會知道他賣的是混油?」味全也是受害者。
3、調合油用棕櫚油為基底,危害人體健康
北檢:味全販售的「綠果多酚調合油」是以含飽和脂肪酸、有害人體健康的棕櫚油為基底。
味全:市售OREO餅乾、義美小泡芙都有棕櫚油,棕櫚油本來就在各式零食中使用,國外也是當作食用油,馬來西亞更把棕櫚油當作「國油」。
4、產品命名與包裝圖案是否為詐欺
北檢:「綠果多酚調合油」包裝上有橄欖圖案與「綠果多酚」的品名誤導消費者,以詐術將消費者陷於錯誤。
味全:得意的一天、泰山等品牌的調和油也沒有以「黃豆調和油」或「棕櫚調和油」命名,同樣都以「多酚健康調合油」命名,強調其中珍貴的成分。另以蝦味先為例,依檢察官的邏輯,蝦味先應該改名『澱粉豬油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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