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眾在路邊撿到貴重物品,真的要物歸原主,因為桃園有一名男子在路邊,拾獲一支價值百萬的鑽錶,原以為沒人發現就據為己有,但手錶的主人因為愛錶心切,還到警局報案,警方循著監視器,找到了這名撿到手錶的男子,依侵占遺失物移送法辦;但其實警方表示,如果男子有誠實的將手錶送到警局,是可以向失主領取3/10的報酬,也就是這名男子不但損失了30萬獎金,還得移送法辦。
身穿綠色上衣的騎士,在路口緊急迴轉後,停在路邊,彎腰撿起一支手錶,再騎車離開,但他撿的這支錶,可不是他掉的。鑽錶失主:「當時就覺得手很痛,到大溪才發現,手錶不見了。」
手錶的真正主人是他,上星期六把車停在路邊,結果手就像這樣不小心被車門夾到,百萬名錶的錶鏈被夾斷後,掉落在地,但是當時車主沒有察覺,半小時後發現錶掉了,再回頭去找,卻已經不見蹤影了。
因為這支鑽錶已經戴了20年,失主覺得已經培養出感情,因此向警方請求協助,員警沿路調閱監視器,3天後,找到了這名撿到手錶、卻據為己有的人。同安派出所所長薛鑑文:「他拾得這個鑽錶,沒有將鑽錶交由警方,他違反了刑法的侵占遺失物的罪嫌,被我們單位移送。」
本來將這支鑽錶物歸原主,可以向失主索取3/10的報酬,也就是撿到這支百萬名錶,可以獲得30萬,但現在不只沒有這筆報酬,還得吃上官司,實在得不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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