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監視器開闖紅燈罰單 法官判決違法

  • 記者陳世明攝影廖宗慶
  • 最後更新時間:2016.06.29 09:35

之前台北市長柯文哲曾說,要用監視器取締違停,不過監視畫面成了交通違規依據,現在又有法官認定不合理。原來桃園前年底一起機車車禍,警方為了釐清相關責任,調閱天羅地網警用監視器,發現騎士闖紅燈因此開了他2700元罰單,只是新竹法官認為監視器設置目的是偵辦刑案,如此舉發交通違規違法比例原則。

機車騎士當街慘死,抓酒駕肇逃兇手警方靠它,銀行搶案緊盯嫌犯逃逸路線,警方也靠它,頭一抬四處有電眼,協助辦案釐清事實,但監視器畫面竟也有不可為之時。

桃園平鎮這個路口,103年12月一名宋姓男子騎車和其他車擦撞,釐清事故責任警方調閱路口監視器,發現宋姓男子闖紅燈,結果開出2700元罰單,但法官說逾越比例原則,判決警方舉發程序違法不准罰。

平鎮分局交通小隊長范植財:「我們是因為要釐清車禍的肇責,才調閱監視器畫面,絕對不是因為要開罰單才去調閱天羅地網。」

新竹市律師公會理事長潘秀華:「設定路口監視器,理由並不是違規事項的一個功用的話,那你當然不能用這個部分來做為檢舉他交通違規的證據。」

監視器能用來抓交通違規嗎?之前台北市長柯文哲也曾硬著說要用監視器抓違停,但法官判決似乎一再打臉,連綠營立委也不挺。

內政部長陳威仁:「目前我們是沒有要這樣做天羅地網的一個方式,這個到最後拿來開單這個很明顯的違法比例原則。」

畢竟當初設置目的就不是在抓交通違規,怕有侵害民眾隱私的疑慮,但無論能與不能都如同這位大哥說的。

民眾:「就守法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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