透過觀光局網站,73歲的死者王志津,疑似沒有相關證照就帶團,遊覽車公司也說通常都是王志津負責揪團,之後再向松展遊覽車公司叫車,雙方其實滿常合作,至於保險理賠部分,遊覽車公司澄清有幫團員投保200萬,王志津也有幫團員投保100萬,團員絕對不會求償無門。
大包小包的行李搬進來,這些都是受傷團員留在車禍現場的,這家松展遊覽車公司,就是這次蘇花公路死亡車禍,幫忙出車的單位。
松展遊覽車公司經理關宇皓:「因為她(王志津)常常跟我們叫車,那跟我叫車我就租你,她都總是指定這個江先生(駕駛)為她服務。」
強調公司只是出車,規劃行程由王志津包辦,但透過觀光局網站追證照資料卻發現查無此人,王志津疑似沒有導遊領隊證照。
團員吳小姐:「她應該有導遊證照吧,不曉得欸。」
但是團員手上兩天一夜行程表,清水斷崖、太魯閣,第二天還有花東縱谷,旁邊註記費用像是旅行社出團旅遊,到底是民眾揪團還是旅行社活動很難分清楚,而一般揪團行程民眾當然可以自己辦理。
揪團民眾廖先生:「我自己這樣找的規劃,我可以降低我的費用,把降低的費用挪在午餐晚餐相對吃比較好。」
但是通常民眾自辦旅遊租用遊覽車,通常有隨車人員,在車上幫忙倒茶水放伴唱帶,出車一趟就賺1000元,若遊客買紀念品、買名產,或者是幫忙訂房住宿都能額外抽成,一天能賺到5、6千元賺來的都跟司機分,但是只要是涉嫌到營利就有觸法可能。
觀光局業務部專門委員金玉珍:「原則上民眾自己去找導覽人員並沒有違法,如果這個人涉及招攬旅遊的業務,可能就是市場所稱的牛頭,收費要看就是說,如果他沒有旅行業執照,執行旅行業業務,並且收費來營利的話,那就是非法經營旅行業業務了。」
遊覽車公司聲稱投保200萬,強調絕對會負責到底,但有沒有和旅行社聯合保險,這會關係到事後的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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