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年多前,高雄九品尊座大樓發生電梯暴衝夾死3歲男童,媽媽為了救他也墜落慘死的悲劇,一審原本以電梯使用超過14年,零件彈性疲乏保養員無法察覺判無罪,但二審大逆轉,法官以沒有落實檢修,依業務過失致死罪改判5個月徒刑。當中的關鍵點,就是痛失妻兒的張先生,他幾乎天天上網找資料、查法條,補強了有利的證據,不過對於這判決他並不滿意,他說2條人命只判5個月太輕了,無法警惕電梯業者,所以他還要提起上訴。
2年多了,太太抱著兒子開心歡笑的景象仍歷歷在目,當時年僅3歲的兒子十分活潑可愛,總會對著鏡頭比Ya,張先生到現在仍然無法想像,最親愛的妻兒竟然會慘死在自家的電梯裡!現在電梯保養員從一審無罪改判業務過失致死5個月,他仍難以接受!
張先生:「我覺得判太輕,不能給他們同業間一個警惕。」
2013年10月4日晚間,他的太太帶著3歲的小兒子搭電梯,這電梯突然暴衝,兒子卡在車廂與牆壁間喪命,太太為了救兒子,也摔落電梯井死亡,一審原本以電梯使用超過14年,零件彈性疲乏,保養員無法察覺判他無罪,但二審法官卻認為是檢修沒有落實,改依業務過失致死判5個月徒刑。
張先生提供了案發隔天檢測電梯煞車短路的影像記錄,2年多來他還經常上網蒐尋相關資料及法條規定,終於找出了有利證據!
張先生:「防止因為零件損壞而勿動作的裝置,你必須加一個迴路,你去要檢查這項目,明顯是沒有。」
電梯員承認事發前1年的確沒有做過斷電測試,二審法官因此判定他有業務過失責任!
張先生:「為什麼這些電梯業者跟地方的主管單位都不照規定走。」
感嘆電梯檢測沒有依照規定來,斷送了妻兒2條命,張先生說他還是要再提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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