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道高速公路上,一輛自小客車和遊覽車疑似因為鈔車引發糾紛,雙方不顧其他車輛,直接停靠路邊,大打出手,車上乘客甚至還火上加油,找同團的其他遊覽車乘客助陣,已經嚴重違法。
拍攝阿嬤:「那個紅衣服的喔,那個喔,打死他啦。」
5、6個人圍成一團,忙著拉開滿頭白髮的阿伯,和紅色上衣的年輕男子,好不容易把兩個人分開,但才一轉頭,紅衣男又衝上前。拍攝阿嬤:「叫警察來啦,硬超車又停在前面,打給理事長啦 打給理事長,快叫119。」
年輕力壯,一拳就把阿伯打倒在地,旁人趕忙上前阻止,但紅衣男卻用腳死命夾住阿伯,眼見狀況已經快收拾不了,遊覽車上的阿嬤竟然提著汽油來滅火。拍攝阿嬤:「哎喲,大家快下去幫忙打,下去幫忙打啦。」
一聲吆喝,更多人下車幫忙,連同團的另一輛遊覽車也來助陣,場面越來越亂,終於有人大喊要叫警察,這下兩邊人才稍微冷靜,原來是因為超車引起的糾紛。拍攝阿嬤:「自己不給人家過,要給人家撞,那就撞到啦。」
只是像這樣2輛車非故障停放路肩,已經違法,可處3000元以上罰金,公然打架,也觸犯傷害跟公共危險罪,如果有惡意阻攔車輛行進,更是涉嫌強制罪,最高可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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