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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國道上經常上演逼車導致車禍的危險事件,但是根據現行的交通處罰條例,只處新台幣3000元以上、6000元以下的罰鍰,有立委質疑這樣輕的罰則,無法有效避免駕駛的惡意駕駛。因此有立委決定提案修法,如果大貨車、大客車、連結車駕駛惡意逼車,情節重大危險的話,應該以公共危險罪移送法辦,才能有效嚇阻。
逼車逼到出車禍,怵目驚心的一幕在國道真實上演,這輛水泥車疑似碰撞到小客車車尾,讓小客車失速打橫,先是撞上左邊的安全島,再彈到水泥車,車子就這樣180度翻轉,車頭幾乎全毀。
驚險的還有這瞬間,貨車不僅突然從外車道搶進內車道,還來個緊急煞車,讓後方的小客車措手不及,甚至還囂張的亮出鐵棍,駕駛人的行駛安全誰來保障。
這些國道上的危險駕駛,依照現行的處罰條例,惡意逼車可處3000元以上、6000元以下的罰鍰,有立委質疑這樣的處罰太輕了,根本無法有效制止駕駛的違規行駛。因此有立委決定要提案修法,舉凡大貨車、大客車駕駛,蓄意逼車造成車禍,應該依公共危險罪移送法辦。
國道屢屢上演行車驚魂記,像這輛超商貨車沒有保持50公尺的安全距離,緊貼在計程車後面逼車,這樣危險的駕駛,未來可要小心會吃上重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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