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佔車位爆發糾紛,台北市一名男子看到路邊有停車格並準備倒車進去,這時旁邊正在施工的人立刻叫同事站在停車格,然後開貨車搶先停進去讓雙方爆發衝突,施工人員說他們在附近施工而一直在旁邊等車位,不過警方說以車子先到的人才能取得優先權,最後施工人員只得讓位。
女警獲報處理停車糾紛,看見雙方的車子,小轎車已經倒車要進入停車格,另一台貨車車身一半也斜插進去,雙方爭車位,吵得不可開交。
拍下影片的男子指控,坐在地上的施工人員竟用人佔位子,事發在南昌路上,施工人員的貨車原本停在對面的停車場,為了把車移到車格,請同事占位子,這時有另一名男子也看到車位要停車,雙方爆發口角,雙方越吵越大聲,女警從中協調,施工人員解釋,他替附近店家施工,貨車停在旁邊比較方便,不過請人佔位就是不對。
南昌派出所所長鄭碩堯:「到現場時候發現行為人佔用停車格,我們請行為人離開,那我們會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8條開罰。」
人肉佔車位最高可以開罰600元,施工人員自知理虧,最後選擇讓位而沒有被罰,警方說車子先到的人,才能優先取得停車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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