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接獲炸彈線報,到底標準作業程序為何?2004年,台北車站遭人引爆汽油彈,甚至揚言下一個目標就是101大樓,引起社會大眾恐慌,當時警方從接獲報案開始,就大動作勘察現場,甚至封鎖疏散人群,等待防爆小組進行拆卸移除;但反觀這一次,警方卻沒有告知聯繫當事人,警改會發言人痛批,當事人無法及時提高警覺,萬一真的出了事,又該由誰負責!
遭放置炸彈的汽車,瞬間爆炸,消防人員緊急灌救,這是發生在2004年,在台北火車站停車場,嫌犯高寶中犯下的炸彈案,爆炸後,警方逐層搜查,怕還有下一個未爆彈,但事情還沒完,101大樓也被歹徒點名要引爆,警方四周佈線,高度戒備。
一切都由這封寄到TVBS的恐怖信函開始,當時大樓監視器,還拍下快遞員送件過程,1996年台北林森北路麥當勞發生炸彈案,同樣引起恐慌。警方(85.11.11):「現在正在穿防爆衣,絕對小心謹慎,安全問題。」
看看歷次社會重大案件,警方怎麼處理?當接獲線報開始,如果有確定人事時地物,那麼就會啟動防爆機制,從勘察現場、封鎖疏散人群,再由防爆小組進行拆卸移除,同步也會通知當事人,提高警覺。
但反觀這一次,TVBS遭匿名恐嚇,時間在8月7日晚間,但同一時間,沒有接獲通知,公司大樓人員正常進出,沒有人知道,此刻自己恐怕身陷炸彈危機。警改會發言人馬在勤:「不可能說,警方收到這樣的情資,自行判斷可能是假的,或者是無需要去通知被害人,萬一它是真的呢?」
沒有人可以擔保,是真有炸彈、還是虛驚一場,警方悶不吭聲,是作業疏失、還是太有自信,認為可以掌握所有人的生命安全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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