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地方法院審理頂新劣油案,一審宣判,前頂新製油公司董事長魏應充無罪,頂新製油公司被指控,向越南大幸福公司購買非食用的飼料油製作成豬油,彰化地檢署偵查後,對魏應充求刑30年,但一審判決結果,包括魏應充在內的6名被告通通獲判無罪,法官的理由是,檢察官始終無法舉證越南油品有問題。
頂新前董事長魏應充,一審宣判無罪。
魏應充律師羅豐胤:「剛剛有傳LINE給他們,應該知道了,他就是還是尊重法院所有認定。」
不只魏應充,頂新前代理董事長陳茂嘉、前總經理常梅峰通通都獲無罪,現場聚集的民眾抗議聲四起。
抗議民眾:「台灣食安最黑暗的一天,我們對這審判非常的憤怒。」
歷經10多次辯論庭,長達一年的時間,彰化檢院審理頂新集團從越南進口飼料油製成食用油販售,魏應充被收押、被延押, 後來以3億元交保,檢方偵結,對魏應充具體求刑30年,創下台灣食安史上求刑最重的案例,但一審的宣判結果差別天跟地,檢方第一時間就回應,絕對上訴。
彰化地院庭長王義閔:「酸價並不是用來認定原料油最終產品的衛生安全認定的基礎。」
而法官的判決理由是,檢方無法舉證大幸福的油品來源是病死豬還是回收廢棄油,這也是最關鍵的證據,所以判處魏應充等6人全部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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