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有一名34歲的劉姓裝潢工人,為了養年邁生病的父母,儘管經濟拮据,還是持續投保意外險,不料去年11月在工地不慎踩空樓梯,胸部撞擊到電扇馬達休克死亡後,投保的保險公司卻用死亡證明書內的一句「肥大性心肌症」,不肯認賠,家屬無奈只好找上律師,儘管現在台中地院已經判決保險公司敗訴,保險公司依舊表示要看到法院判決書,才願意談進一步的理賠方式。
死者家屬劉小姐:「掙扎了4個月,真的求訴無門。」
拿著弟弟的死亡證明書,劉姓女子情緒很激動,想到難過的地方更是眼眶泛淚。她泣訴自己34歲的弟弟,原本是名裝潢工人,去年11月在工地工作時不慎踩空樓梯,胸部撞擊到電扇後側馬達,休克死亡,檢方事後認定劉姓工人是意外死亡,但保險公司卻以可能是「病死」的理由拒賠。
死者家屬劉小姐:「大概一個多月,保險公司就突然寄一封來給你,說這個我們沒辦法認定,就是你們證明書說,你們這個因為你弟弟就是心臟病。」
劉小姐指出,弟弟生前就很孝順,為了照顧高齡90歲的父親,儘管經濟拮据,還是硬著頭皮繳交意外險保險費長達13年,就是希望自己如果有個三長兩短,老父親還是能購獲得照顧。
但在意外發生後,保險公司對家屬不聞不問,只願意賠償壽險,不賠意外險,就是緊咬死亡證明書上所記載的第三條,被保人有「肥大性心肌症」,認定劉先生可能不是撞擊到心臟致死,也有可能是病死的。
保險公司林副總:「那必備的文件當中,他有列2個原因,就有2個原因的話,那挫傷和心臟的是並列,所以那時我們也沒有馬上說他是因為疾病的部分。」
儘管10月30日台中地院已經判賠保險公司敗訴,必須理賠劉先生的家屬200萬,但保險公司還是指出,要等到看到法院判決書,才願意與家屬進一步談相關的理賠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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