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發生一起虐童案,有名男子不滿同居女友跟前夫所生的7歲男童發展遲緩,經常對他拳打腳踢,還嫌他吃飯太慢就拿電擊棒電擊男童下體,而男童媽媽不但沒阻止卻還跟著甩巴掌虐童,至於男子非法購買大陸製的電擊棒,雖然不至於把人電暈,不過碰觸人體時會有刺痛、驚嚇感,警方將兩人逮捕到案之後,還發現他們經常吸食毒品。
虐童媽媽:「我沒有虐待小朋友。」
女子戴口罩,無精打采的走在兩名員警中間,她就是被虐男童的親生媽媽。
記者vs.虐童媽媽:「妳有電小朋友嗎?沒有。小朋友怎麼受傷的?自己抓的。」
她不承認虐待男童,虐童案發生在彰化市,這名葉姓女子跟林姓男子同居,兩人都有毒品前科,男子經常因為男童吃飯吃太慢或是字寫太醜,就對他拳打腳踢,甚至用電擊棒電擊,造成7歲男童的臉上一大片瘀青,脖子、胸口、背部、四肢都被電擊棒灼傷,全身上下滿是傷痕。
彰化分局副分局長魏顯驊:「他們兩個在吸食毒品之餘、精神恍惚之餘,對於葉姓同居人的小孩動輒拳打腳踢。」
電擊棒一按就發出紫藍光芒,需要經過警察局申請核准、發行警械執照才能合法使用,嫌犯是在彰化跳蚤市場非法購買大陸做的口紅型電擊棒,主要用來防身,電壓將近50萬伏特,只要接觸人體就會產生刺痛、驚嚇感,雖然不至於把人電暈,不過兩人拿來虐待男童而依妨礙幼童發育、社會秩序維護法以及毒品罪嫌送辦。
◎家暴專線請撥打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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