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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面綠燈囉!」過馬路被提醒 婦竟怒打路人

記者 趙國涵 / 攝影 廖廣賓 新北市 報導
發佈時間:2015/10/26 12:45
最後更新時間:2016/06/29 09:35

一句綠燈了,前後行人過馬路居然起衝突,大打出手!25日晚上8點多,新北市永和樂華夜市門口發生糾紛,一名陳小姐站在斑馬線前方等紅綠燈,綠燈了排在前面的男女都沒動,當時她提醒綠燈了,黑衣女子卻回說綠燈又怎樣,那麼兇幹嘛,口角爭執演變成肢體衝突,轄區趕到雙方互不提告,但當街互毆違反社維法,可罰拘役3天或罰金1萬8。

前方婦人vs.後方路人:「快點錄起來。」

用餐時間,夜市門口當街上演全武行。

前方婦人vs.後方路人:「那麼兇幹嘛!幹嘛打人啦?」

吵鬧伴隨拳打腳踢,穿著黑色衣服的女子朝著另一名短頭髮的女生狂追猛打,把對方逼到一直往退,逛街人潮通通退避三舍,兩個人站的位置就在斑馬線上,爭執起因疑似就是過馬路。

記者趙國涵:「事發當時雙方就是站在這個路口等紅綠燈,當時號誌已經轉為綠燈,後面的人好心提醒前面的人已經綠燈,沒想到卻引發對方不滿爆發衝突。」

過馬路衝突發生在25日晚上8點多,地點就是永和樂華夜市入口,星期天當時逛夜市人潮還很多,當時雙方在眼鏡行前面等著過馬路,號誌已經轉為綠燈,前面的男女疑似沒注意站著不動,後方短髮的陳姓女子好意提醒綠燈了,黑衣女子往前幾步轉頭大罵「綠燈又怎樣?那麼兇幹嘛?」還推人,陳小姐不甘心被罵,雙方當街互毆。

其他逛夜市民眾vs.記者:「如果你要過馬路的時候,你被前面的人擋到你會怎麼樣?叫他借過或者閃開囉,看你自己是行動還是不行動就好,不需要打,我覺得沒有必要,對對,沒有必要。」

永和派出所長翁啟元:「經警方調查,雙方都有出手互毆,那本案如果不提出傷害告訴,警方將依社會秩序維護法偵辦。」

轄區派出所表示,獲報後抵達現場雙方已經停手,先動手的黑衣婦人是大陸籍,過馬路引發衝突最後互不提告,但當街互毆違法社維法,可以罰拘役3天或罰金1萬8,一句綠燈了,或許當時說者無心但聽者有意。

TVBS網路新聞整理報導 未經同意不得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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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馬路#衝突#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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